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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理…

判断推理 · 定义判断 · 单定义 · 2012年 浙江 真题

无因管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事务。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因管理的一项是:

A. 甲收留了一位迷路的儿童,一边让他在自己家吃住,一边四处打听儿童父母的地址
B. 甲失踪后,其财产代管人乙对甲的财产进行管理
C. 甲看见有几个人在殴打乙,立即上前制止
D. 甲的邻居乙家失火,甲怕火烧伤乙家的小孩,于是实施救火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花生十三讲解

解题先抓无因管理关键词:无义务+为他人管理。A收留儿童属无义务且为他人,符合;C制止殴打是管理他人事务,无义务,符合;D救火保护乙家小孩,无义务且为他人,符合。B中财产代管人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管理财产属履行职责,非无因管理。确认答案为B。速记:无义务管他人事,有义务则不算。

原解析

解析 第一步,看提问方式,本题属于选非题。 第二步,找关键信息。 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约定的义务; ②为他人管理事务。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甲收留迷路儿童,是主动自发行为,体现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 符合定义; B项:乙是甲的财产代管人,为甲管理财务,属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不符合定义; C项:甲制止他人殴打乙,是主动自发行为,体现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 符合定义; D项:甲为乙家实施救火,是主动自发行为,体现了“没有法律规定或者与他人约定的义务,为他人管理事务”, 符合定义。 因此,选择B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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