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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认为夫妻吵架、动手纯属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更无权干涉。不仅如此,就连公安机…

常识判断 · 法律 · 婚姻家庭与继承 · 2012年 天津 真题

很多人认为夫妻吵架、动手纯属家务事,外人不应干涉更无权干涉。不仅如此,就连公安机关也在“清 官难断家务事”的传统思想影响下,对于家庭暴力的投诉处理简单、轻率,有的甚至根本不管。这种认识属于:

A. 法律思想体系
B. 刑法意识
C. 法律心理
D. 阶层法律意识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这题的突破口在“认识”属于哪个层面,题干说的是传统观念和习惯性态度,不是系统化理论。法律思想体系是成体系的理论学说,刑法意识特指对犯罪与刑罚的认知,阶层法律意识强调不同社会群体的法律观,而“清官难断家务事”这种自发、零散、带情感色彩的看法,正是法律心理的典型表现,即对法律的感性认识和态度。确认答案为C。速记:家务事靠感觉,法律心理没体系。

原解析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 第二步,法律心理是人们对法律现象所产生的表面的、直观的感性认识和情绪,是对法律现象的自发的、不系统 的反映形式。题干中人们对家庭暴力的处理方式是直观的感性认识,具有表面性、自发性、不系统性,属于法律 心理。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 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是人们关于法的思想、观点、理论和心理的统称。包括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 系两部分,前者涵盖人们对法的本质和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常是自发形成的,属于法律意识 的初级阶段;后者指人们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以及法制观念等,属法律意识的高 级阶段,需经培养、教育才能逐步形成。 A项:法律思想体系是经过推理、研究所形成的系统化、理论化的知识体系;一般人对夫妻吵架的理解只是一种 感性认识,不是法律思想体系。A项表述不正确。 B项:因为夫妻之间的吵架、动手不归刑法来调整,刑法意识和题目无关,B项表述不正确。 D项:阶层法律意识带有明显的阶级特征,夫妻是平等的主体,D项表述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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