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执行中“代履行”适用的情形是:
行政强制执行中“代履行”适用的情形是:
A. 人身义务也可代履行,但需当事人同意并支付费用,且不适用于行政强制
B. 任何义务均可代履行,包括金钱给付义务和人身义务,但需行政机关批准
C.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且可由他人代为履行的
D. 罚款可由他人代缴免除,但需行政机关批准并加收滞纳金,且不适用于行政强制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代履行)。代履行的适用条件: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且该义务可由他人代为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代履行或委托无利害关系第三人代履行,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人身义务不可替代,罚款代缴不能免除义务。故选C。
原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中,“代履行”适用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可由他人代为履行的作为义务。A项将人身义务纳入代履行且不适用于行政强制,B项将任何义务纳入且需批准,D项针对罚款且不适用于行政强制,均不符合规定,因此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