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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教授他人制造毒品方法的行为:

常识判断 · 刑法 · 刑法 · 练习题

在网络上教授他人制造毒品方法的行为:

A. 删除帖子即可免除责任
B. 属于知识分享自由范畴
C.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
D. 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传授犯罪方法罪)。在网络上教授他人制造毒品方法,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该罪不以他人实际实施犯罪为要件,传授行为本身即具刑事违法性。只删帖、知识分享自由、无法律责任均低估其危害。故选C。

原解析

在网络上教授他人制造毒品方法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该罪以教授他人实施犯罪方法为构成要件,不要求行为人实际实施犯罪或他人实施犯罪,教授行为本身即可成立。选项A删除帖子无法免除责任,因为教授行为已构成犯罪;选项B知识分享自由不适用于教授犯罪方法的情形;选项D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与刑法规定相悖,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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