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是: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是:
A. 强迫认罪,违背当事人意愿,剥夺辩护权
B. 认罪必然免罪,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且可获赔偿
C. 自愿如实供述并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
D. 只适用于轻罪且必须缓刑,重罪不适用,也不得减刑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先看核心是“自愿”还是“强迫”。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在刑诉法第十五条,本质是鼓励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以换取程序从宽和量刑优惠。A项说强迫认罪并剥夺辩护权,完全违背制度初衷,直接排除;B项“认罪必然免罪”是错误理解,从宽不等于免罪,且赔偿与认罪无关;D项限定“只适用轻罪且必须缓刑”是虚构,该制度对所有罪名开放,只是重罪从宽幅度更谨慎,且“不得减刑”无依据。C项准确对应“自愿如实供述、接受处罚、依法从宽”三要件。确认答案为C。速记:自愿认罚才从宽,强迫免罪均不沾。
原解析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自愿如实供述并接受处罚的可依法从宽处理,体现了认罪认罚制度实体从宽的特点。A项强迫认罪违背自愿原则,B项认罪必然免罪与从宽不符,D项只适用于轻罪的说法错误,故C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