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构成: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构成:
A. 无名行为,不构成犯罪,但应受谴责
B. 慈善行为,值得提倡,应予以表彰
C. 家务事,他人无权干涉,法律不追究
D.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用关键词定位法。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构成犯罪,D正确。A无名行为错误——刑法明文规定,B慈善行为、C家务事洗白违法,排除。确认答案为D。
原解析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构成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因此D项正确。A、B、C为不认识该罪名或混淆无罪事由的错误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