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的法律后果是:
“企业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排污口”的法律后果是:
A. 老企业一律豁免,不适用任何处罚
B. 缴费即可保留,无需拆除或处罚
C. 报备即可,无需拆除或处罚
D. 禁止行为将被责令拆除并处罚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水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新建排污口属禁止行为,将被责令拆除或关闭并处罚款。A老企业豁免、B缴费保留、C报备即可都为违法行为开口子。确认答案为D。速记:一级水源区排污口,一律拆除加罚款。
原解析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新建排污口属禁止行为,应责令拆除并处罚款,故选D。B、C、A均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