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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原则是:

常识判断 · 制度 · 行政法 · 练习题

“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原则是:

A. 以创收为目标,兼顾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接受市场监督
B. 服从被审计单位安排,并接受其业务指导,确保审计结果符合其预期
C.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D. 仅审计私企,不涉及公共资金和国有资产,且需事先征得企业同意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此为宪法和审计法明确规定,C项。以创收为目标、服从被审计单位、仅审计私企均错误。故选C。

原解析

审计机关行使审计监督权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进行,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干涉。C项符合这一原则,A项以创收为目标错误,B项服从安排违背独立,D项范围限制不全,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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