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王某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土地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县水利主…
村民王某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土地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县水利主管部门巡查时发现王某的房屋建在泄洪区,便责令王某停止建设,并自行拆除已建部分。王某不服水利部门的处罚。下列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法院应将乡政府列为共同被告
B. 法院应将县土地主管部门列为第三人
C. 法院应判决县土地主管部门赔偿王某的损失
D. 法院应告知王某先复议,不服后方可起诉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花生十三讲解
用关键词定位法。王某不服的是县水利主管部门的处罚,被告应为县水利部门;而宅基地建房经县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案件处理结果与其审批行为有利害关系,法院应通知县土地主管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正确。乡政府只是审核上报者不是共同被告,是否赔偿需查明责任不能径行判赔,本案也不属复议前置情形,排除A、C、D。确认答案为B。
原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常识。第二步,《行政诉讼法》第 29 条第 1 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县土地主管部门批准了村民王某宅基地使用申请,若法院判决水利部门胜诉,那就意味着县土地主管部门当初的批准行为错误,因此县土地主管部门可视为利害关系第三人,法院应将其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选择 B 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