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题库

劳动碰瓷:指个别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进而索要双倍工资…

判断推理 · 定义判断 · 单定义 · 2017年 江苏 真题

劳动碰瓷:指个别劳动者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进而索要双倍工资或经济补偿等经济利益。下列属于劳动碰瓷的是:

A. 林某应聘到某公司后,以种种借口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三个月后,林某以公司拒绝与他订立劳动合同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司赔偿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B. 工作满一年后,丁女士发现公司没有为她交纳养老保险,经过多次交涉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她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公司为她补交养老保险
C. 洪女士生下二胎后,厂里把她怀孕期间的工资扣掉了一半,并劝她辞职,洪女士最终决定告上法庭,要求厂里补足她的工资奖金,并给予赔偿
D. 某公司招聘的10余名工人均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为不断要求增加工资被集体辞退,几天后,他们以公司拒绝签订劳动合同,过错在先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同意他们回公司继续工作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用要素法解定义判断。劳动碰瓷要素:劳动者利用企业管理漏洞,故意促使企业发生违法行为,再索要双倍工资或补偿等利益。A项林某入职后以种种借口故意不签劳动合同,三个月后反以公司拒签合同为由申请仲裁索要双倍工资,蓄意制造违法再牟利,符合定义。B丁女士是正当维权,C洪女士被侵权后起诉,D工人们只求回公司继续工作并非索取经济利益。确认答案为A。

原解析

劳动碰瓷的关键是劳动者利用企业漏洞,主动促使企业违法,进而索要经济利益。A项中林某以借口不签合同,诱导公司违法,再索赔双倍工资,符合定义。B项是正常维权,非主动制造违法;C项是公司违法在先,劳动者被动维权;D项工人要求增加工资被辞退,并非主动利用漏洞索赔,且诉求是回岗而非经济利益。

在线练习此考点(免费)→

← 返回「单定义」考点题目列表

同考点相似题

查看「单定义」考点全部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