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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

判断推理 · 定义判断 · 单定义 · 2021年 浙江 真题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的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是:

A. 甲从乙处购买汽车一辆,在甲没有支付价款前,乙不交付汽车
B. 甲、乙约定各自出资100万成立丙公司,甲没有出资前,乙也不予出资
C. 甲向乙借用了相机,随后乙向甲借用了手机,甲未归还相机,乙不归还手机
D. 甲、乙约定甲免费赠送乙一幅名画,在乙没有支付运费之前,甲不予交付给乙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要素法。同时履行抗辩权要素:当事人互负债务、无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在对方履行前有权拒绝其请求。逐项比对:A买卖合同中付款与交车互为对待给付且无先后约定,甲未付款前乙拒绝交车,符合。B出资是对公司的义务而非互负对待给付,C相机与手机是两个独立借用关系,D赠与合同乙不负对价债务。确认答案为A。

原解析

第一步:找出定义关键词。“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等。第二步:逐一分析选项。A项:甲乙买卖,甲未付款乙不交货,符合定义,当选;B项:成立公司出资是给公司,没有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排除;C项:相机和手机借用非基于同一件事同时发生,不符合定义,排除;D项:赠与无互负债务,不符合定义,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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