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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偷得同事一张信用卡和身份证,向女朋友黄某谎称路上捡到的,刘某、黄某根据身份证…

常识判断 · 法律 · 刑法 · 2018年 四川 真题

刘某偷得同事一张信用卡和身份证,向女朋友黄某谎称路上捡到的,刘某、黄某根据身份证号码试出信 用卡密码,持卡消费5000元,关于刘某和黄某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A. 刘某和黄某均构成盗窃罪
B. 刘某和黄某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 刘某构成盗窃罪,黄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D. 刘某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黄某不构成犯罪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刑法定性)。刑法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处罚,刘某偷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黄某误信卡系捡得,属冒用他人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人罪名不同,C项。其余选项对二人行为定性均有错误。故选C。

原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法律常识。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 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 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 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此外,《刑 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是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本题中,刘某是盗窃信用卡并使用,构成盗窃罪。黄某并不知信用卡是刘某偷的,但知晓使用的是他人 的信用卡,属于上述法条中“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因此,ABD 项不符合题 意。 故正确答案为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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