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定性是: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出租出借银行卡的行为定性是:
A. 仅处罚组织者,不处罚个人帮助行为,但个人若情节严重也可单独定罪
B. 出租银行卡仅违反银行规定,不构成犯罪,但若用于诈骗则可能构成共犯
C. 明知他人利用网络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可构成本罪
D. 仅承担民事责任,不涉及刑事责任,但若造成重大损失则需承担行政责任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刑法罪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出租出借银行卡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本罪(两卡犯罪重点打击对象),C项。只罚组织者、出租自由、民事纠纷均错误。故选C。
原解析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出租银行卡若被用于网络犯罪且明知,可构成本罪。A、B、D均错误,该行为可能涉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