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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和网购到货后发现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商家拒绝退货。快递签收行为的法律意义是:

常识判断 · 民法典 · 民法 · 练习题

小和网购到货后发现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商家拒绝退货。快递签收行为的法律意义是:

A. 签收视为赠与成立,商家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B. 签收即放弃一切权利,消费者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
C. 签收后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即刻消灭
D. 签收不代表认可商品质量,仍可依法主张权利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破题点:这题考的是签收的法律效力,别被“签收”俩字唬住。民法典合同编里,签收只是收货事实的确认,不是对商品质量的最终认可,更不是放弃权利。A项赠予毫无依据,B项放弃权利违背公平,C项合同终止更是偷换概念,签收后合同履行完毕不代表权利义务全灭,质量异议权仍受法律保护。D项才符合民法典第六百二十条等规定,买受人有权就质量问题主张违约救济。确认答案为D。速记:签收非认可,质量仍可究。

原解析

签收仅确认收到货物,质量异议仍可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并主张退换赔偿。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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