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效力认定规则是:
遗嘱人立有多份内容抵触的遗嘱,效力认定规则是:
A. 以公证遗嘱绝对优先,效力最高
B. 以第一份遗嘱为准,效力优先
C. 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D. 全部无效,均不产生效力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这题的突破口在《民法典》继承编,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所立为准,废除了旧法公证遗嘱优先的特权。A项是旧规定,新法已删,排除。B项说第一份优先,明显与“后立优于先立”相悖。D项全部无效太绝对,除非遗嘱均无效才可能。确认答案为C。速记:后立压先立,公证不再牛。
原解析
民法典规定多份遗嘱内容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C项正确。A项公证遗嘱优先已取消,B项第一份遗嘱为准错误,D项全部无效错误,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