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甫在小区遛狗未拴绳,狗扑倒老人致骨折。责任认定是:
小甫在小区遛狗未拴绳,狗扑倒老人致骨折。责任认定是:
A. 社区未设置警示标识,应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B. 老人未尽到注意义务,应自行承担一半责任
C. 狗作为动物,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应由动物自身承担
D. 违反管理规定未拴绳,饲养人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46条,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饲养人担责。狗扑人不是动物自担,动物无法律主体资格,排除C。社区无警示义务,除非管理过错,但本案核心是遛狗未拴绳,排除A。老人正常行走无故意挑逗,不构成重大过失,排除B。未拴绳直接违反养犬管理规定,饲养人过错明确,应负全责。确认答案为D。速记:拴绳是底线,违规全责跑不掉。
原解析
民法典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狗扑倒老人致骨折,未拴绳遛狗违反管理规定,饲养人未尽束缚义务,应承担全部责任,选项D正确。A项社区警示标识虽有管理责任,但饲养人过错为主责;B项老人注意义务在一般侵权中需考虑,但饲养人严重过错应承担全责;C项动物自身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