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倾向是: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倾向是:
A. 将房屋产权收归国家所有,同时由国家对夫妻双方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B. 无论出资情况如何,一律将房屋产权平均分割给夫妻双方各占一半
C. 将房屋全部产权归还给实际支付首付和还贷的一方,另一方无权获得任何补偿
D. 产权归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补偿另一方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关键词定位+排除法。一方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倾向:产权判归登记方(购买方),尚未偿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补偿。排除:A'收归国有'荒谬;B并非一律平分产权;C'归还贷方'不知所云,均错误。确认答案为D。
原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登记方,但需对另一方补偿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A、B、C均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