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未明确赠与对象”的一般认定倾向是:
“父母出资为已婚子女购房未明确赠与对象”的一般认定倾向是:
A. 必然属借贷,父母出资均视为借款,需子女偿还
B. 必然归子女个人,与配偶无关,无需考虑其他因素
C. 必然归夫妻共同,不论出资时间与登记情况
D. 结合出资时间登记情况等综合认定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拿到题先判断类型:这是婚姻家庭财产认定题,考的是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核心倾向是父母出资未明确赠与对象时,不再一刀切,而是看有没有借条、出资时间、登记在谁名下。A说必然借贷,但没借条不能推定;B说必然个人,忽略婚后出资原则;C说必然共同,又无视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子女的情形。D强调综合出资时间、登记情况、双方意愿,正是司法解释的务实导向。确认答案为D。速记:出资未明看时间,登记加意愿,综合定归属。
原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父母出资购房未明确赠与对象时,应结合出资时间、产权登记等综合判断,而非必然归个人或共同,故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