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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是:

常识判断 · 婚姻 · 婚姻家庭与继承 · 练习题

“婚前一方按揭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时的处理是:

A. 该房屋的全部产权均归属于婚前办理按揭贷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方,另一方无权主张任何权益
B. 无论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如何,该房屋的产权都应当由夫妻双方平均分割,各占一半份额
C. 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对应部分应补偿另一方
D. 该房屋的产权应当由国家依法予以没收,并重新分配给夫妻双方以外的其他社会成员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婚姻家庭编解释)。婚前一方签约按揭并登记于其名下的房屋,离婚时归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应由其补偿另一方,C项。全归还贷多方、一律平分、收归国有均不符规则。故选C。

原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婚前一方按揭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归登记方所有,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补偿另一方。A、B、D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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