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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包括:

常识判断 · 继承 · 婚姻家庭与继承 · 练习题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包括:

A. 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
B. 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C. 伪造、篡改遗嘱情节严重
D.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严重行为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民法典继承编)。继承权丧失的法定事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D项。定居外地、长相不合、探望少均非法定事由。故选D。

原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丧失继承权的法定事由。A、B、C虽属丧失事由,但题干强调“等严重行为”,D更全面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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