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务劳动补偿”适用的情形是:
“家务劳动补偿”适用的情形是:
A.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请求家务劳动补偿
B. 离婚时,无过错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家务劳动补偿,但需以对方存在过错为前提
C. 仅女方在离婚时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可以请求家务劳动补偿,男方无权提出该请求
D. 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负担较多义务可请求补偿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用常识判断-关键词定位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家务劳动补偿适用于离婚时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负担较多义务的情形: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D项。民法典已确立该制度且不限性别,非任何时候均可索要。故选D。
原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A项错在须离婚时提出;B项错在补偿不以过错为前提;C项错在男女均可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