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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宠物寄养店致宠物走失的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常识判断 · 民法典 · 民法 · 练习题

关于宠物寄养店致宠物走失的赔偿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主张保管不善的违约赔偿
B. 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C. 主张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D. 主张缔约过失责任赔偿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

花生十三讲解

破题点:这题考的是民法典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的竞合,宠物寄养本质是保管合同,店家弄丢宠物属于保管不善。A项直接对应保管人未尽责的违约责任,最直接稳妥;C项侵权责任也能主张,但题目问“正确的是”且是单选,违约之诉更贴合合同关系,所以优先选A。B项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只适用于人身权益或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物,宠物一般不算,排除;D项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阶段,这里合同已成立并履行,排除。确认答案为A。速记:寄养丢宠找保管,违约优先精神免。

原解析

宠物寄养属于保管合同,店家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致猫走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精神损害赔偿仅适用于侵权或法定情形,缔约过失适用于合同订立阶段,侵权责任与违约竞合时通常择一主张,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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