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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梅购买的婚庆服务中,司仪未到场导致仪式混乱,她可以主张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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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杨梅购买的婚庆服务中,司仪未到场导致仪式混乱,她可以主张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A. 要求婚庆公司双倍返还定金
B. 要求婚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要求司仪个人赔偿精神损失
D. 要求婚庆公司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B

花生十三讲解

拿到题先判断类型:这是合同违约责任与定金罚则的竞合题。民法典第577条,违约可主张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但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且精神损失只在侵权中支持。A项双倍返还需要定金条款且实际交付,题干没提,排除;C项司仪是职务行为,且精神损失不适用合同违约,排除;D项违约金和继续履行可并用,但若已支付定金则需二选一,题目未明确,不如B直接稳妥。B项是主张违约责任的总括请求,最符合题意。确认答案为B。速记:违约找公司,定金违约金不双拿,精神损失不关合同。

原解析

婚庆公司作为合同相对方,司仪未到场属履行瑕疵,应承担违约责任。定金与违约金择一主张,精神损失不适用于违约之诉,继续履行与违约金可并存但本题选B最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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