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题库

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定金与订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常识判断 · 法律 · 民法 · 练习题

根据民法典,下列关于定金与订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定金与订金在性质上完全相同,均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且法律效果一致
B. 订金具有惩罚性赔偿功能,而定金则不具备任何担保效力,二者截然不同
C.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订金一般视为预付款
D. 定金可以口头约定且不受数额限制,订金则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明确数额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C

花生十三讲解

本题考民法典担保制度中定金与订金的区分,核心法条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和五百八十七条。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需实际交付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收受方违约须双倍返还;订金仅是交易习惯中的预付款,无担保功能。A项说二者性质完全相同且法律效果一致,明显错误,定金有双倍罚则而订金没有。B项颠倒黑白,订金无惩罚性,定金才有担保效力。D项说定金可口头且不受数额限制,违背定金合同要式性和百分之二十上限,订金反而更灵活。确认答案为C。速记:定金担保双倍罚,订金只是预付款。

原解析

定金是法定担保方式,给付方违约无权索回、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订金通常认定为预付款,不适用定金罚则。故选C。

在线练习此考点(免费)→

← 返回「民法」考点题目列表

同考点相似题

查看「民法」考点全部题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