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单炒信”制造虚假好评,这种信用之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刷单炒信”制造虚假好评,这种信用之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A. 消费者自愿的购物行为,属于正常交易
B. 提升商品排名的营销手段,不违法
C. 商家自发的促销策略,无需干预
D. 组织虚假交易炒信属违法行为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切入点:这题考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里对虚假交易的定性。刷单炒信本质是组织虚假交易,伪造评价数据,直接误导消费者,属于典型的不正当竞争。A说自愿购物,但刷单根本不是真实买卖;B说营销手段,可法律明确禁止虚假宣传;C说无需干预,更离谱,这恰恰是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对象。只有D符合法条中“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确认答案为D。速记:刷单炒信是虚假,违法铁律记心间。
原解析
“刷单炒信”通过虚假交易制造好评,欺骗消费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电子商务法》,属违法行为。B、C、A均未揭示其违法本质,故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