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未休”用人单位的处理义务一般是:
“年休假未休”用人单位的处理义务一般是:
A. 用人单位必须强制安排劳动者在次年补休双倍天数以替代支付未休年假报酬
B. 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规定未休年假一律自动清零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
C. 用人单位只需向劳动者口头道歉即可免除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的义务
D. 经协商未安排的按规定支付未休年假报酬
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D
花生十三讲解
破题点:年休假未休的核心是补偿而非强制补休,法律依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A项错在“必须补休双倍”,条例只规定对未休部分支付300%工资(含正常工资),并非强制补休;B项“自动清零”违反条例,用人单位不得单方剥夺职工休假权;C项口头道歉显然无法律效力。D项“经协商未安排”对应条例中“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情形,此时应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符合规定。确认答案为D。速记:未休年假先协商,不能安排付三薪。
原解析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经职工同意不安排或安排少于应休天数的,应按日工资300%支付报酬。B项清零违法,C项无法律依据,A项非强制补休。